? ? ? ??開場子、放高利貸、負責接送賭徒、望風等“一條龍”服務,從中抽取漁利,近日,被告人楊標被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胡貧等七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或拘役六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10000元。
被告人楊標與宜春人商議到高安開設賭場,并約定由被告人楊標提供場所,各自叫參賭人員來賭博。被告人楊標占20%的股份,參與邀請參賭人員來賭博的被告人胡貧占80%的股份。
? ? ? ? 2014年2月23日,楊標電話聯系被告人付某,說要到其位于瑞州街辦文昌村付村的養(yǎng)豬場開設賭場,并支付每天1000元場地衛(wèi)生費,付某表示同意。
? ? ? ?2014年2月24日至26日的下午,被告人楊標伙同被告人胡貧等宜春人各自叫參賭人員到在瑞州街辦文昌村付村被告人付某豬場開設的賭場賭博。并安排被告人涂某開一輛商務車到綠博大酒店停車場接送參賭人員,被告人姚某開一輛瑞虎車在村口放哨,被告人宋某在賭場管事,被告人陳某在賭場護場。被告人劉某等人得知消息后到賭場放高利貸,其中劉某向參賭人員放了20000元高利貸,并收取了1000元利息。26日,被告人章某到賭場玩時被涂某叫去接送賭客,并被許諾支付報酬。被告人楊標等賭場股東以每天發(fā)二、三百元工資、報銷車費等“優(yōu)惠條件”從高安、宜春邀請并吸引賭客近20人多次前來參與賭博,并安排“黃毛”專門負責發(fā)牌和抽錢,每盤抽取300至1000元不等,共抽得數萬元。劉某負責保管裝抽錢的蛇皮袋。被告人楊標于2月24日晚上付了1000元場地衛(wèi)生費給付某,剩下的尚未來得及支付便被舉報抓獲。
? ? ? ?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標、胡貧以營利為目的,非法開設賭場,被告人宋某、陳某、姚某知是非法開設的賭場提供管理保衛(wèi)服務,被告人劉某在賭場中為賭徒提供高利貸,被告人涂某、章某為開設的賭場接送賭徒,被告人付某為開設賭場者提供場地,上列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了開設賭場罪。各被告人均自愿認罪,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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